以制度之力守护司法公正 用合规化管理之举夯实企业未来 ——从“再审申请之难”与“窗口解答之温”看法治建设双轮驱动
凤通社四川分社(杨振铭 )2025年10月31日讯:2025年10月27日至30日,记者与凤通社社长王康忠一同赴山西,全程跟踪调查四川企业家仲先生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诉进程。从文水县人民法院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,这场跨越千里的 “维权路”,不仅展现了民事再审程序的严谨性,更让我们见证了司法服务中的人文温度,以及企业合规化管理在法治框架下的重要意义。
再审申请遇 “难”:程序严谨是司法终局性的 “压舱石”
“民事案件再审申请,难度确实不小。”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,仲先生手持整理好的申诉材料,语气中带着对结果的期待,也藏着对程序的敬畏。记者了解到,作为纠正已生效错误裁判的特殊救济渠道,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门槛之高在司法界是普遍共识 —— 需满足 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”“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” 等法定情形,且需经过多层审慎审查。
这份‘难’不是‘门槛’,而是‘保障’。若再审程序可轻易启动,不仅会导致案件反复、诉讼周期延长,更会削弱司法裁判的稳定性与权威性,最终浪费司法资源、损害公众对法律的信任。文水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,再审程序的严谨性,本质是对 “程序正义” 的坚守,是维护司法终局性的 “压舱石”。
退休法官解 “惑”:耐心解答让司法有了 “温度”
与再审申请 “难度” 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吕梁中院工作人员的专业与耐心 —— 尤其是值班退休法官陈法官的解答,让仲先生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 “温度”。
“当事人觉得‘难’,我们非常理解,但法律的‘温度’不是无条件满足诉求,而是把法理讲清、讲透。” 面对仲先生提出的 “为何提交材料后仍需等待审查”“若错过程序期限会有何后果” 等问题,陈法官逐一拆解,结合类似案例说明程序规范:“比如材料补正期限,若未重视视为自认,哪怕是六十万、六百万的损失,都需当事人自行承担 —— 这不是‘苛刻’,而是让大家明白‘程序正义’的重要性。”
全程见证的王康忠社长感慨:“陈法官的解答,让司法不再是‘冷冰冰’的条文。这份“温度”,是法律程序框架下的人文之光。司法工作者既要做坐堂问案的裁判者,也要做法律普及者、情绪疏导者,哪怕当事人诉求未达成,依然能感受到程序的公正与司法的尊重。”
合规建设 “落地”:企业行稳致远的 “防火墙”
此次追踪调查中,“企业合规化管理” 成为司法工作人员与企业家交流的高频词。许多企业在经营中遭遇法律纠纷,根源在于合规制度 “挂在墙上、落在纸面上”,未真正融入经营环节。
遵守法律法规程序,合规制度必须落到实处。企业合规化管理制度,不再是挂在墙上的漂亮规章,而必须成为融入血脉的经营习惯。它要求企业建立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:反商业贿赂、数据安全、财税合规、安全生产等领域,都要转化为具体的岗位职责、审批流程和考核标准。唯有通过常态化的风险评估、企业培训与内部审计,才能真正确保合规制度从“纸面”落到“地面”,才能筑起‘防火墙’,避免刑事、行政风险。
仲先生对此深有体会:“这次申诉让我意识到,企业不仅要‘事后维权’,更要‘事前合规’。回去后会重新梳理公司制度,把合规要求落到每个环节。”
法治建设 “进阶”:程序与实体共护 “安全未来”
从司法再审的 “程序严谨”,到司法服务的 “人文温度”,再到企业合规的 “实体落实”,此次追踪展现的,是中国法治建设的 “一体两面”—— 前端的企业合规是 “事前预防”,后端的司法再审是 “事后纠偏”,二者共同指向 “对法律程序的遵守、对制度规范的落实”。
再审之“难”,捍卫的是程序正义的终极底线,通过对极少数个案的纠偏,守护全社会个人或企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。合规之“实”,强调的是企业源头治理与事前预防,通过企业自身的制度化建设,将绝大多数法律风险消弭于未然。无论是公民个体还是企业组织,其权利保障与长远发展的根本,都在于对法律程序的严格遵守与对制度规范的扎实落实。 吕梁中院窗口退休法官陈法官的“解答之温”,正是这种法治精神在司法服务末梢的生动体现;而企业合规管理的“落地之声”,则是这种精神在经济主体内部的强劲回响。这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正步入一个更成熟的阶段:它不仅通过严谨的程序守护着“最后的公正”,更通过推动制度的扎实落地,为企业和社会预见了“一个更安全的未来”。这也是我们法治强国所期待的安全的美好未来。
截至发稿时,仲先生的再审申请已进入吕梁中院审查阶段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在法定期限内出具审查结果,确保程序公正、结果透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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